政府採購中小微企業占近九成
  新疆將檢查扶持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情況
  亞心網訊(記者 王梅)中小微企業一直在政府招投標中處於弱勢地位,不過這一情況在新疆卻得到有效化解。
  4月9日,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在烏魯木齊舉行會議,聽取自治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對新疆中小企業工作情況彙報。記者從彙報會上瞭解到,全區政府採購合同授予中小微企業比例從2010年的88.25億元遞增至2013年的205.15億元,所占比例從85.13%增長到88.42%。
  近年來,自治區與財政部門不斷發揮政府採購職能,扶持中小企業,其中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限制中小企業自由進入政府採購市場,禁止以註冊資本金、資產總額、從業人員、利潤等供應商的規模條件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針對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項目,要求採購人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後的價格參與評審。同等條件下,優先採購中小企業產品。積極嘗試推動大中型企業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小型和微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政府採購活動。
  
  鼓勵採購人允許獲得政府採購合同的大型企業依法向中小企業分包,鼓勵採購人與中小企業簽訂政府採購合同時,在履約保證金、付款期限等方面給予中小企業適當支持。加大對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的培訓指導及專業化咨詢服務力度。
  去年5月,自治區政府還專門下文助力小微企業發展。規定各級政府在開展政府採購工作時,應當預留本部門年度政府採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自治區中小企業採購,其中,預留給小型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
  目前,我區共有中小微企業63907家,創造的增加值占全區GDP的31.3%,完成稅收占地方公共預算收入70%左右。
  據瞭解,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組成執法檢查組,將於4月14日起赴烏魯木齊、喀什、阿克蘇、阿勒泰等地,就自治區貫徹實施《自治區實施辦法》的情況進行檢查。該《辦法》於2006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扶持和促進我區中小企業發展的第一部地方性專門法規。
  執法檢查組組長、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永明主持會議並講話。他說,執法檢查組成員要深入基層企業走訪調研,堅持問題導向,掌握實際情況和各地之間的差異化程度,找到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辦法,形成高質量的檢查報告。要通過執法檢查促進《自治區實施辦法》真正落實到位。
  (編輯:王淵)  (原標題:新疆將檢查扶持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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